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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博律所浅析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抵债?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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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成都律师,宏博律所,交通事故,遗产

    宏博律所浅析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抵债?详细内容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死亡赔偿金的金额是多少?

    一、 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

    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二、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但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三、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既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钱怎么分配?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在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上,根据“继承丧失说”即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体造成财产损失,应综合考虑与受害人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感情亲疏程度、经济依赖程度及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分配规则,如:是否共同居住、是否尽了主要的抚养(扶养)义务等。

    一是权利人的确定,一般可参照《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确定,同时对非同一顺位的其他共同生活关系密切的人,亦可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是否为权利人。

    二是分配规则,虽**解释是按“继承丧失说”确定损失的,但其本身并不属于遗产范畴,在分配时不适用《民法典》中法定继承均等分配的原则,而应根据前述原则,根据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各自应得的份额。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抵债吗?

    《民法典》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法》*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该条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要件:一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二是该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存在,三是该财产属合法财产。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近年来因死亡赔偿金分割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大量涉及死亡赔偿金的规定,但表述不尽一致。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其性质为基于死者未来收入丧失而对其近亲属作的补偿,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并非遗产,因此不可以抵偿死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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