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我国减刑制度将“确有悔改表现”作为有期徒刑罪犯减刑的实质条件。只要罪犯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服刑一定时间就能够获得减刑,且减刑长短由刑期的长短决定。
改判后减刑是否有效?
有效,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减刑的限度较低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将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体现了刑法设立减刑制度的宗旨,即通过肯定受刑人已有的改造,激励其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以至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